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1-15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研究机构:

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提升国内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与教学水平,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特设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用于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规律、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和效果产生明显效应的学术研究。现将2016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经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共设10项,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原则上,每个创新创业教育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具体参见《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2),申请人应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3)。

(二)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四)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5日,申请人须在此日期前将纸质《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报送至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并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发送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邮箱,要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请来电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立项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已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术委员会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立项通知书等材料。

 

研究指南、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伟清楼605室(100084)

申报邮箱:ieeac-project@tsinghua.edu.cn

项目联系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马小田

联系方式:010-62795568,010-6279550

 

附件:

1.2016年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指南

2.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3.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

电话:010-62795508

传真:010-62795568

邮箱:ieeac@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伟清楼605室(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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